根据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5—2016学年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研究生实际情况,现就2015—2016年度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我校全日制2013级、2014级研究生。
二、种类及名额
省级三好学生3人;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人。
三、评选标准
(一)三好学生
1、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具有端正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2、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(无违纪行为)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、社会工作。
3、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,按培养方案要求,完成现阶段必修环节;积极参专业实践与社会实践活动,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、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,在专业方面有突出成绩。
4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身体健康,心理健康。
5、研究生在读期间,获得过“优秀研究生”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。
(二)优秀学生干部
1、德才兼备、品学兼优。
2、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,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;热心为同学服务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,切实起到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。
3、具备省级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前四条。
4、研究生在读期间,获得过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称号。
四、评选程序及要求
1、个人申报。
2、导师、培养学院审核。导师、培养学院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、签署意见。
3、班级评选。个人所在班级全班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集中表决,获得本班80%以上同学的认同方可推荐。
4、培养学院推荐。培养学院根据班级测评结果及意见决定推荐人选及推荐类别。培养学院在校研究生总人数100人以下的限推荐1人,100人以上的可推荐2人,每一类别限推荐1人。省级三好学生,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一般不连续当选。
5、材料公示。研究生学院将各推荐人选材料在研究生学院主页公示。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,取消参评资格,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。
6、公开答辩。研究生学院组织申报人进行现场答辩,由评委进行评定。
7、公示。研究生学院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。
五、提交材料要求:
1、各培养学院学科秘书需在3月15日前将推荐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办公系统,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学院团委。
电子版材料包括附件1、2;纸质版材料包括:附件1、2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:含成绩单(需培养学院注明加权成绩得分并加盖公章)、发表文章、参编书籍、荣誉证书等。
3、联系电话:7521499 7521785
中共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委员会
2015年3月10日
附件:申报表、量化测评表